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整顿行动工作安排,市、区建管部门成立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不间断对工地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暗查暗访,现对暗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突出的项目通报曝光如下。
一、江岸区新建居住、中小学、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商业、商务娱乐康体(复合公交枢纽)项目B地块一标段
存在问题:未提供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开挖大于5m),装配式预制构件专项施工方案和塔吊安装方案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未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落实建安营班前喊话制度,喊线#楼个别区域模板支架立杆基础承载力不符合要求,立杆存在搭接;外脚手架层间水平防护设置不到位或缺失、作业层脚手板缺失;施工层多处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个别登高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现场少数灭火器材失效。
存在问题: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悬挑平台等专项方案审批不规范,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部分项目未提供验收记录;施工单位缺1名安全员,监理单位未设置驻场监理(检查时无人);劳务分包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临时用电一闸多机、电工巡视记录滞后;材料堆放区灭火器配置不足,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塔式起重机配重重量标识与司机室铭牌重量不符(少0.02t),变幅小车定滑轮轮缘破损达报废标准。
存在问题:现场部分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8#楼外架防倾措施设置不到位,且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垃圾房模板支架扫地杆设置不符合要求,未连续设置;与其他标段施工区域未设置分隔措施;1名电工和1名电焊工特种人员证件不符合要求;未见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项目安全员未录入实名制系统。
存在问题:吊篮专项施工方案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未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未落实工人进场安全教育交底,存在普遍性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系挂安全带等违章行为;1名电焊作业人员未提供电焊工证件;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楼个别吊篮安全锁失效、上行程限位开关失效、前支架设置在建筑结构边缘未设置防滑移措施等;现场动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及垃圾堆放区域未配备灭火器。
存在问题:落地式脚手架首层连墙件整层缺失;悬挑式脚手架、钢平台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签字,验收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及总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均未签字确认;未提供施工企业对项目的检查记录;未提供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记录;安全员日志未按规定填写;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安装告知;塔吊附墙支座穿墙螺栓处存在明显裂纹,附着穿墙螺栓松动;地下室无照明,电梯井口无防护,配电箱一闸多机;生活区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六、东西湖区P(2021)043号地块居住项目(1#-8#楼、S1#楼、S2#楼、垃圾收集屋、开闭所及配电房、地下室)
存在问题:施工现场地下室电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现场个别灭火器失效;地下室开关箱存在一闸多机、动照混用现象;地下室模板支架局部扫地杆、顶层水平杆未纵横向连续设置,梁底立杆悬臂超500mm,部分立杆使用套筒接长;违规使用自制木梯;钢管吊运存在长短混吊现象,料斗吊索钢丝绳存在断股;悬挑式卸料平台验收记录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未签字。
存在问题:现场3-2区域超限梁梁下立杆扫地杆、水平杆未纵横向连续设置,立杆顶部同步同跨内使用套筒接长;地下室后浇带洞口封闭不严,照明设施不足;地下室易燃材料较多,未设置灭火器材;后浇带的模板与支架体系未独立设置;个别框架柱、剪力墙定位筋缺失;地下室部分框架梁腰筋绑扎不规范,分布不均;未严格按照监理旁站方案进行旁站。
存在问题:电焊作业人员未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汽车吊司机未持证上岗;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录入实名制系统,未填写安全日志,检查当天不在岗;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录入实名制系统;未提见特种人员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现场作业人员未纳入建安营开展班前喊话;未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未提见施工企业对项目开展安全巡查情况的记录。
针对通报曝光的问题项目参建单位,各监管机构要对问题情况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结合近期低温雨雪天气和冬季施工特点,各区、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加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构筑物的检查,及时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强化基坑工程监测和现场巡视检查,重点监测可能造成的基坑垮塌、脚手架基础下沉、围墙倒塌等灾害。加强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督促现场作业人员做好防冻、防滑、防大风应对准备工作,雨雪大风天气条件下,严禁开展登高、材料转运和起重吊装作业。规范工地低温雨雪天气下洒水作业,有效管控低温洒水、洗路、带水作业等违规行为,确保施工现场及工地周边路面无积水、不结冰。加强生活和办公区域的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针对性实战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