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坻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从韩国进口钻床检验时发现,其中一台钻床表面有明显锈蚀和油污,企业未实施进口旧机电装运前检验,且不能提供证书。宝坻检验检疫局根据有关法规,对该台钻床做出不合格处理,予以销毁。
宝坻检验检疫局接到天津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报检后,及时安排检验检疫人员到该公司进行检验。报检的进口产品为钻床,数量为2台。检验检疫人员在实施检验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台钻床生产日期为2013年12月份,且表面有明显锈蚀与油污。经进一步调查,这台钻床确认为国外处理打折产品。根据我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这样的产品应属旧机电产品,须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检验检疫人员遂依据我国《进出口出口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该批货物做出了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