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倒流防止器、Y型过滤器、橡胶瓣止回阀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投标产品中“口径DN100低阻力倒流防止器”须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以检验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由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报告中有关检验项目结果须为“合格(符合)”,否则该报告无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要求提供原件。检验报告中项目内容须包含以下内容(缺少任一项,将作无效报告处理):
(5)《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按照GB/T 17219)。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5日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